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7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48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湖里区西侧境内,长岸路从门前经过,地理中心位置为东经118.092343°,北纬24.524550°。地块早期为滩涂,1995年完成场地平整,1999年建成一栋5层建筑并投入使用,地块主要用于仓储用地使用。为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2022年,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拟将该地块规划为福厦经贸电影产业园,地块将保留建筑主体框架,内部改造为摄影棚、审片及影展影厅。地块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8644.93m2,文化设施用地A2归属于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本次调查内容以长岸路482号地块及周边1km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125.2-2019)等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评价,土壤监测项目为“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目、pH、锌、锰、铬、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所布设点位中有7个点位(含1个场外对照点),共计28个土壤样品,所有监测项目浓度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可忽略不计。 地下水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37项指标、石油烃(C10-C40)、盐度、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存在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要求。经分析,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氨氮浓度超标与紧邻北侧密集的居民生活区的生活污水排放有关,但也不排除与地块历史经营活动过程中化粪池泄露有关;锰浓度偏高与地质背景成因有关;碘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与地块历史受到海侵运动影响有关。 综合以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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