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
01管理原则与要求①所有管理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②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0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①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 产生环节、种类、名称、物理性状、年度产生量、贮存方式、 利用方式和去向等信息。 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科学预测分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 生情况,依据产废系数评估产生量,并预测分析固体废物的属性。 ③拟配套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环境保护标准。 03排污许可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04清洁生产制度①产生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 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将实施情况纳入清洁生 产审核报告 05管理台账制度①产生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 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将实施情况纳入清洁生 产审核报告。 06贮存管理①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 ②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张贴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标识。 ④处理委托: 委托人核实责任: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 双方强制缔约:产废单位应当与受托方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受委托方报告义务: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 受委托方报告义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07转移管理①产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签订书面合同。 ②涉及跨省转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和管理。 ③善后事宜: 单位终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单位变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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