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 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 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
01清洁生产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02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03清洁审核评估所需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 (二)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中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04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内容01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真实,方法是否合理。 0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否能如实客观反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等。 03对企业污染物产生水平、排放浓度和总量,能耗、物耗水平,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情况是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04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能源、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05清洁生产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科学、规范;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改善。 06提出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可行性是否论证全面,选定的清洁生产方案是否能支撑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07对“双超”和“高耗能”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能否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 08对“双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其能否替代或削减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04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所需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 (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三)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监测报告。 05验收内容(一)核实清洁生产绩效: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后,对是否实现清洁生产审核时设定的预期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是否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减排指标进行评估;查证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际运行效果及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前后的环境、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二)确定清洁生产水平:已经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未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可以参照行业统计数据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定位或根据企业近三年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说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改进情况。 04审核验收不合格情况01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02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限额的; 03企业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产业政策要求; 04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同行业基本水平的; 0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06其他地方规定的相关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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