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1-B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金碧路汤坑同富裕工业区、清风岭工业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654.56m2。地块中心坐标114.306539°E,22.682195°N,东至规划绿地,南至金碧路,西至规划碧沙北路,北至山坡林地。 本项目场地调查范围历史上主要作为工业用途,历史上入驻企业包括有华吉祥针织有限公司、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雅联包装制品公司、深圳市恒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万隆表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均不属于国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与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 至2024年4月现场踏勘时,地块调查范围内企业全部停产搬迁,所有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设施、设备和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现状大部分建筑已拆除为空地。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LG301-06﹠07号片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18年6月29日)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建设用地基础信息表》(见附件二),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性质为主导用地。 2、项目责任主体和初步调查单位项目责任单位是深圳市坪山沙湖股份合作公司,调查单位和二次编码单位是深圳市鹏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是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钻探单位是深圳市中创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初步调查情况本次土壤调查共布设1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DW01钻至6.80m揭露风化层,DW11钻至2.5m揭露风化层,故DW01、DW11点位未建井),73个土壤样品(包含8个现场密码平行样)及12个地下水样品(包括3个现场密码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砷均没有超过《土壤环境背景值》(DB4403/T 68-2020)表1中赤红壤的“砷”背景值;其它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没有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均未超过采用《污染场地 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进行推导得出的筛选值。其它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 4、报告结论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其它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或背景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从土壤环境质量的角度,本调查地块用于居住性质为主导用地的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地块后续如若涉及土壤开挖仍需关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如发现土壤颜色、气味异常或有固体废物填埋堆积的,应封闭现场,做好已挖出疑似污染土壤的单独存储、防淋防渗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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