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8日,广东中深塑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东中深塑海门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广东中深塑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 张家港市新贝机械有限公司、广东潮和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3名特邀专家和2位村民代表组成。 建设单位广东中深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中深塑海门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股份经济联合社白沙浮至陇顶路洋(E:116°3912.23"、N:23°11'48.42″),由广东中深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分两期建设。一期一阶段主要建设1号办公楼、2号宿舍楼、4号厂房和6号配电房,4号厂房主要用于生产PE废旧塑料再生造粒 PE 管材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实际主要产品为:PE管材14666t/a。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征收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应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672489671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股份经济联合社白沙浮至陇顶路洋 验收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XCr1-YUL8DoaxlT1h2H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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