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葛森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智能大家居家装板材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财金众创城木业科技众创园19号楼 环评批复:2022年11月7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兰审服字〔2022〕734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运,不外排;水喷淋塔更换水作为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气 热压、辊涂、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模温机燃烧生产的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模温机燃烧生产的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未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热压机、模温机、砂光机、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贴面材料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漆桶、喷淋塔更换废水、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8月20日建成,2024年8月21日到8月25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诸葛瑞增 联系方式:183539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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