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鑫捷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SO2排放量0.15t/a,NOx排放量0.449t/a,颗粒物排放量0.075t/a,VOCs排放量1.198t/a。2023年SO2排放量0.0003t/a,NOx排放量0.07588t/a,颗粒物排放量0.0125吨,VOCs排放量0.0411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废水包括油水分离罐分离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油水分离罐分离废水共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共同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 | | 我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生化污泥及其废滤布、隔油池污泥及其他污泥、其他污泥废滤布。其中生化污泥及其废滤布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委外处置;隔油池污泥及其他污泥、其他污泥废滤布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产生废过滤棉、废活性碳,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催化燃烧装置产生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油类物质擦拭产生废棉丝,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修产生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间暂存,自行处置。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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