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8日,企业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占地面积223512m2。根据市场发展规划,企业本次拟投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购置行车、锯床、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92台轨道吊、28台岸桥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港口货物运输。项目已取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启数据备〔2024〕175号,项目代码2410-320681-89-01-322766),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主要进行生产专用起重机的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生产内容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主要进行生产专用起重机的生产,对照《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与禁止类目,符合《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要求。 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工艺,产品质量稳定,污染控制水平较高,是污染较小、节约能源的清洁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要求,清洁生产水平在同行业中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东侧、大唐电厂西侧,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 项目预处理工序(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工序(喷漆、烘干)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三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冲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一~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经多级过滤+沸石浓缩吸附-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储存工序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加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通过6#排气筒直排;食堂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通过7#排气筒排放。厂房未被捕集的废气及其他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食堂)污水一起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黄海。 (3)噪声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建成后,叠加背景值后,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影响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 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将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但生产废水的渗漏可能造成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可控的。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6)土壤 项目厂区涂装车间、油漆与危废库均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风险 通过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发生泄漏进行分析和预测后,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值为1.0×10-6死亡/年,环境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5.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在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后最大可信事故风险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0TCUurAHorsJ7xpZdNQFQ 提取码:q61e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羽 联系电话:0510-8562888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北新镇新村村三组; 联 系 人:顾爱东; 联系电话:153350968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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