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 (部分)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部分)竣工、调试公示如下: 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19日取得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以“海环审字【2023】57号”文件予以批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部分)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毛祁镇北毛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8986m2,总投资人民币150万元,新增建筑物有1座生产厂房、1座仓库、1座锅炉房、1座办公楼及1座休息室,一条化制生产线年扩建处理能力为1.5万吨。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02月18日 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3098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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