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黑水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024年11月16日,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黑水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水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黑水县芦花镇铁别村 联系人:扎西老师 联系电话:15283717897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