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徽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徽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 (二)规划任务:调查分析徽县境内永宁河、高桥河、麻沿河、苏城河、洛河、伏镇河的河道采砂现状及监管情况,分析总结砂石利用与监管中存在主要的问题;分析河道演变规律、演变趋势及对河道采砂的限制和要求;根据河道水文泥沙特性、泥沙输移和补给规律,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对砂石的需求,合理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在深入分析河道采砂对河势控制、防洪保安、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它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并按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要求,对砂石开采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加以限定;初步分析采砂后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及水环境的影响;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采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采砂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 (三)规划范围:结合徽县采砂规划工程地质实地勘察情况,根据现状河道河砂石资源,时空分布情况和实测地形、地质勘察成果,在分析河段现状采砂对防洪工程影响的基础上确定规划范围为:永宁河、高桥河、麻沿河、苏城河、洛河、伏镇河、雪水河共 7 条河流,规划总长度184.11km,其中:可采区共计 21 段,长度 53.139km;禁采区26段,禁采长度130.971km。禁采区、可采区以外的河道区域划定为保留区。现状可采总量 133.69万m³,年度动态开采量 6.91万m³,规划范围内年度采砂控制总量 2024年为33.42万 m³,2025~2028 年为40.33 万 m³。 1.可采区 规划规划可采区共计21段,长53.139km,可采砂总量约133.69万m³,可采区不属于河湖岸线保护区,其中:永宁河可采区6段,分别为高桥镇兴湾村可采区、太白村河口至阴洼桥段可采区、李坪村至杨山柳段可采区、江口村段可采区、岳王村段可采区、唐家坝至鲤鱼滩段可采区,总长22.254km,可采砂量约 68.766万m³;高桥河划定可采区4段,分别为王湾村段可采区、郭台村段可采区、徐沟村段可采区、太白村段可采区,总长9.099km,可采砂量约17.41万m³;麻沿河可采区5段,分别为屈兰村段可采区兰家庄段可采区郭川村小庄段可采区郭川村老庄段可采区胡广村杜山段可采区,总长7.46km,可采砂量约 20.93万m³;苏城河可采区1段,为麻沿镇党政村可采区,总长1.55km,可采砂量约 4.48万m³;洛河划定可采区 2 段,分别为于家山至王家峡段可采区、牛心咀至关桥坝段可采区,总长6.088km,共计可采砂量约13.71万m³;伏镇河划定3段可采区,分别为石头坪村上段可采区、石头坪村下段可采区、张家湾至蜂崖沟段可采区,总长6.69km,可采砂量约8.40万m³。 2.禁采区 本次规划共规划禁采区26段,总长 130.971km,面积 685.86 万 m2 ,其中:永宁河划定7段禁采区;高桥河划定4段禁采区;麻沿河划定6段禁采区,苏城河划定2段禁采区;洛河划定4段禁采区;伏镇河划定3段禁采区,雪水河全段为段禁采区。 二、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徽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 联 系 人: 周智辉 联系方式:13909396006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陇南宸华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五号路昌盛佳苑11号楼2单元1602室 联系人:张风霞 联系电话:17793528815 四、规划环评编制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9)公众参与; (10)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规划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保问题的意见,为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规划的环境决策,对以下问题提出您自己的看法: (1)对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支持、反对或无所谓); (2)对规划方案、规划任务及规划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3)对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徽县水务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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