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航凌电路板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CODcr:62.482t/a、氨氮:7.204t/a,SO2:0.258t/a、NOx:0.258t/a、VOCs:33.8468t/a。2023年废气污染物SO2排放量0t/a、NOx排放量0t/a、颗粒物排放量0.862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1.83t/a;废水污染物CODcr排放量3.868t/a、氨氮排放量0.077t/a。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在生产中注重水的循环使用,对清洗水采取逆流清洗等方式循环使用,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水、废液处理后回用,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王家沟子。 | | 我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固废:废牛皮纸、纸板、半固化片源于各种废弃的包装材料和钻孔工序产生的废铝板;废铜箔来自压合工序;锡渣源于热风整平工艺。 (2)危险废物(固废):废边角料、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滤芯、废水处理污泥、废油墨盒、废丝网等,统一收集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液): 危险废液中酸性废液经中和混凝沉淀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脱膜废液、膨松废液、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络合废水处理设备处理;退锡废液、显影废液等均处理后回用;碱性蚀刻废液经萃取电解后回收铜板,刻废液回用于生产。 (4)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日常办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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