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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新馨家园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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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7 10: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4年10月,滨州市沾化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4年10-11月开展滨州市沾化区新馨家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滨州市沾化区新馨家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地块概况:
滨州市沾化区新馨家园北地块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新馨家园北侧,北至金海三路沿河带状公园、南至沾化县进出口公司、西至祥泰家园、东至新馨家园。调查地块面积为8467m2,约合12.7亩,该地块原为富国街道郭刘村的农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0201果园,(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0》填报至二级类名称)。地块还未收储,拟规划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第一类用地。
调查结果: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土壤快筛检测,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极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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