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联系环评单位获取 二、建设内容 (1)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扩建规模为15万吨总库容为,总占地面积为7.16万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2021年-2036年);(2)改造排洪渠道515米;(3)新建进场道路60米。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采用卫生填埋工艺,项目建设有助于减少村镇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项目符合镇原县乡镇总体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平面布局合理,在严格落实可研、初设及环评提出的环保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张岘子。评价范围以外的居民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宏毅 电话:18189349831 地址:镇原县县城中心西北方向10km处的张岘子天然沟谷 环评单位:庆阳衡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博 电话:1899342081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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