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为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工作,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政府(管委会)与辖区内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并督促纳入名录的单位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受南通紫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检测)承担该污水处理厂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2024年6月,国创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污水厂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对污水厂场地历史发展状况、厂区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产品的储存、污染物的处置及排放、周边敏感受体及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南通紫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6月,江苏国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检测方案开展了土壤、地下水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数据报告((2024)国创(综)字第(194)号、(2024)国创(水)字第(457)号),2024年11月,根据检测方案开展了第二次地下水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数据报告((2024)国创(水)字第(871)号、(2024)国创(水)字第(872)号)。根据检测结果,编制完成《南通紫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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