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经市场调查后,拟建设《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2021年8月,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了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批复(舞环监表〔2021〕22号)。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建设、生产设备摆放和安装。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施工期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工程竣工于2024年5月,随后进行设备调试,并于2024年9月完成设备调试,并已经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1121MA9FXQB91U001Y)。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成立验收小组主持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项目边界以内,总面积21312平方米。企业于2024年10月13日委托漯河鑫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厂区进行验收监测,监测公司通过勘查现场与核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4年10月15日确定了验收环保监测方案,并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23日和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7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随后,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编制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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