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八里翡翠B区(B1#-B30#.A1#-A8#)以及C区(C1#-C22#)建设项目自主环保验收情况的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八里翡翠B区(B1#-B30#.A1#-A8#)以及C区(C1#-C22#)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九江市冠宸置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地理坐标:E115°54",N29°37,40", 四至:东至八里湖大道,西至沙河路,南至水葵路,北至香蒲路 4、建设规模:项目地块以恒水路为界,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恒水路 以东地块,二期建设恒水路以西地块。环评审批通过后,九江市冠宸置业有限公司决定调整原有建设周期,将恒水路以东地块由一期建设改为分三个周期建设,并于2013年1月由原环评编制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了八里湖特色风情小镇(南片区)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环境影响说明。根据该分期说明,原项目整体调整为四个建设周期,原一期调整为一、二、三期,原二期依序调整为四期。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均不变化。 分期开发环境影响说明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13年开工建设分期后的 第一、二期项目,即原设计方案的1#〜37#建筑。 第一、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九江市环境保护局依据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组织九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等部门对八里湖特色风情小镇(南 片区)建设项目(一、二期)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并于2015年6月 8日以九环房验[2015]17号文件的形式通过了竣工验收批复。 根据建设单位计划,分期开发变更调整后的第四期,即恒水路以西地块,再 分为A、B、C、D共4个建设周期 5、验收范围:本项目为分期验收,九江•八里翡翠B区(B1#-B30#.A1#-A8#)以及C区(C1#-C22#)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其中包括B区(B1#-B30#.A1#-A8#)以及C区(C1#-C22#)、B区地下室等。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气治理措施:住宅楼均预留了通至屋顶的排油烟暗道。项目地下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井排放至地面。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雨水、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八里湖蛟滩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八里湖蛟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进入长江。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吸音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设施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周边环境。 固废治理措施:建立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资源再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要做到袋装化收集。 7、验收检测结果: 1项目排放废水各污染因子均满足八里湖蛟滩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2、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各污染因子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要求。 3、项目四周外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4类标准要求。 8、项目验收意见: (1)验收评审时间:2021年8月30日 (2)验收意见: 2021年8月30日通过现场检查和评审,该项目环保措施基本落实。验收检测结果达标。验收评审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意见反馈渠道: 公司名称;九江市冠宸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鹏 联系电话:15279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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