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本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增产摩托车气缸体200万件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本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增产摩托车气缸体200万件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溪村瓦窑(土名) 建设单位:江门市本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年产摩托车气缸体300万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2日 建设单位:江门市本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主管 联系电话:138223813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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