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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邦晟新能源鄂城区长港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邦晟新能源鄂城区长港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址:鄂州市鄂城县长港高沟村 项目环评、批复日期及主要建设内容: 邦晟新能源鄂城区长港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鄂州市鄂城县长港高沟村,项目场址临近鄂咸高速和铁东线,升压站位于果林队中部空地,中心坐标为30.31°N,114.68°E。项目于2023年11月由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邦晟新能源鄂城区长港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州环审【2023】105号)。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总投资约42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468万元。项目实际建设容量约80MW,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78h,使用年限约25年,由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工程、110kV升压站和110kV送出线路工程。光伏场施工道路,新建及改造道路总长约2.9Km,光伏区围栏建设总长22Km,均分布在规划红线范围内。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由27个0.9MW~3.3MW 不等光伏发电单元组成。电能经逆变器后接入35kV箱变升压后,以4回35kV电缆接入新建 110kV 升压站35kV 侧。全场共 267 台组串式逆变器及 27 台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实际总占地面积约4725.3㎡,站内建(构)筑物主要有综合楼、电气预制舱、一体化泵站、事故油池、集水池、复用水池、化粪池、危废危化舱、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支35m高独立避雷针等建(构)筑物,监控室设在综合楼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展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具体环保验收调查现场检查意见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鄂州市邦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鄂城区长港镇滨港大道16号2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刚(13177331187) (三)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众(真实名字及真实联系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阶段性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信件地址:鄂城区长港镇滨港大道16号2楼 邮编:436000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刚(13177331187) (四)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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