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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 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子河水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况 预案制定单位: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子河水电厂 单位所在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姚家山 预案名称:《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子河水电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水电厂工程场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南沟村姚家山河北屯下游1.2 km处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4-67983503 电子邮箱:net6970504@163.com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公司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项目运行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现场踏勘、网站、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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