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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溧阳振东制氧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G233国道东侧,地块东至农用地、西至G233国道、南至溧阳申特川空气体有限公司、北至农用地,占地面积为27003m2。根据《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地块规划用作发展备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本地块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存在有可能的污染源,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分析,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本项目地块共设置了14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采集表层土壤样品监测二噁英监测点和1个对照点)、7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58个土壤样品(包含4个对照点样品、6个土壤平行样)、8套地下水样品(包含1套对照点样品和1套地下水平行样品)。设置3套全程序空白样、2套设备淋洗空白样和3套运输空白样。 地块分析结果总结如下: (1)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共检出6项重金属及无机物(汞、砷、镉、铅、铜、镍)、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二噁英类检出浓度为0.35ng/kg,低于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40ng/kg);其余项目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 地下水样品共检出5项重金属(砷、铅、镉、铜、镍)、石油烃(C10-C40)、2种挥发性有机物(二氯甲烷、氯仿),检测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项目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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