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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前,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博贺大道南侧和放鸡岛北侧 建设项目概况: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共分为海堤生态化综合整治工程和放鸡岛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海堤生态化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海堤生态化、绿植化2.275km,水平宽度6.85m,岸滩红树林种植87970.853m2,拆除近岸废弃围塘3处,垃圾清理41公顷,设置红树林保护宣传设施2处与监控设施1 处;放鸡岛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布置珊瑚生态恢复区3.25万m2,珊瑚苗培育设施一项(安装钢管框架29个)。工程投资2298.91万元,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项目环境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1、报告书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AE2b2F8-dbrpTACkvGPGA 提取码:jdwz 2、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9fAJqdExQRV1V--wsZndw 提取码:n694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T-d1b7cIFXtyhaDamv1ZQ 提取码:5kh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中心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盐坨办公楼二楼 邮编:525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16719088 联系邮箱:xqnlsj@163.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恒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18号2707房(仅限办公) 邮编:510665 联系人:钟工
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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