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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年产30万吨铁精粉、4万吨铁合金、16万吨有机肥料、20万吨沙子(钢渣、尾矿等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和静县年产30万吨铁精粉、4万吨铁合金、16万吨有机肥料、20万吨沙子(钢渣、尾矿等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和静县年产30万吨铁精粉、4万吨铁合金、16万吨有机肥料、20万吨沙子(钢渣、尾矿等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和静鹏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和静县 工程概况:改造提升车间一栋12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购置两套磨碎机、高梯度立环除铁机、浓密机、尾矿泥板框压滤机等设施设备。年处理钢渣、尾矿、铁屑等固废合计80万吨。年产30万吨铁精粉、4万吨铁合金及16万吨有机肥、20万吨沙子、10万吨送固废处理厂。项目投资1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静鹏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和静镇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矿业片区纬一路以南、纬二路以北2号 3、项目联系人:孙留起 4、联系方式:1524730000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谢洪兵 3、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观园路1号 4、环评单位邮箱:370720523@qq.com 5、联系方式:1816062999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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