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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众利扎带厂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5〕141号),我公司被列入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氮氧化物:0t/a、二氧化硫:0t/a、颗粒物:0t/a、VOCs:2.88t/a。 202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吨,颗粒物排放量0.0523吨,VOCs排放量0.0508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众利扎带厂主要用水环节是循环冷却水、生活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 | | 众利扎带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为塑炼工序下脚料、生活垃圾,塑炼工序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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