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4500吨碳分子筛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碳分子筛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吉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钱场镇工业园3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等主体工程;供电管网、供水管网、循环冷却水池等公用工程;仓库等储运工程;实验中心、办公楼、门卫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主要生产碳分子筛为2000t/a。项目于2022年12月由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编制环评,2024年3月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湖北吉鑫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碳分子筛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4]11号文对该项目予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4年6月开始施工,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建设碳分子筛生产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2025年7月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 联 系 人:沈总 联系电话:18164279176 验收日期: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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