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召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代表及邀请的三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审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验收资料,并对本项目现场及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未超出许可排放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6日。 如由问题请向我司反应。 联系人:沈树发 联系电话:13828336530 附件1:竣工验收报告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潼湖镇三和污水厂(二期)竣工验收报告.pdf --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6的分享 附 附件2:竣工验收工作组意见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潼湖镇三和污水厂--验收签到表及验收意见盖章.pdf --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6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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