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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148.45t/a,二氧化硫排放量122.41t/a,氮氧化物排放量575t/a。2025年颗粒物排放量14.864t/a,二氧化硫排放量23.63t/a,氮氧化物排放量127.52t/a。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废水包含污水处理站排水、化学水处理站排水、余热锅炉排排水、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仪表冷却排水、反渗透脱盐水系统排水、车辆清洗废水、固废处理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厂区废水实行分质梯级回用:循环水、化学水处理站部分排水、锅炉排污水回用至增湿塔;化学水处理站部分排水回用于固废处理车间及地面冲洗;车辆清洗废水、固废处理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焚烧处置,全厂废水零外排。 | | 我公司危险废物包括烟气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车辆和UPS备用电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包装物及废油漆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包装物。一般固废包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水泥窑产生的废耐火砖;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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