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kysjc 于 2021-11-8 16:27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务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320吨/天纯水制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320吨/天纯水制备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8号---2021年12月0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浩杰 联系电话:18705359527
4320吨纯水制备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整本报告).pdf
(2.01 MB, 下载次数: 8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320纯水制备项目验收意见.pdf
(203.4 KB, 下载次数: 6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68.07 KB, 下载次数: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