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危险废物公示信息 目录 1、危险废物公开信息............................................................................1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 3、危险废物产生流程图........................................................................6 4、环保责任人........................................................................................9 第一章 2020年危险废物公开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时贮存,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以再提炼等方式利用处置) | | | | | | | | | | | | | 临时贮存,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以再提炼等方式利用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以再循环、再利用方式利用处置) | | | | | | | | | | | | | 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以再循环、再利用方式利用处置)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产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度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安环科对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危废产生车间对产生环节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3、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安环科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初及时登入广西固废企业管理申报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安环科每月定期组织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危废产生车间每周定期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进行检查。 8、贮存场所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公示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特性等信息。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产生环节、贮存环节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做好台账。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做好危废情况的记录,记录上必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账记录。 12、危险废物台账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等资料保存3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5年。 13、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贮存过程应急救援演练。 14、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处置 1、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2、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广西危险固废企业管理申报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井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五、危险废物运输 1、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井在运输前收集相关资质材料;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协议,规定防治车辆运输泄漏、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等,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必须按计划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 4、运输车辆再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下雨、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六、本文件由安环科起草并负责解析,发布之日起实施。 file:///C:\Users\DELL~1.DES\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A55.tmp.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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