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6000方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宿安乡林场工业园内北侧路西 环评批复:临邑县环境保护局以(临环报告表[2019]107号)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供水含混凝土搅拌用水、预构件养护用水、搅拌机与车辆冲洗用水、生活用水等。水源为自来水。 (1)混凝土搅拌用水:本项目混凝土搅拌用水量为4000m3/a。 (2)预构件养护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预构件养护用水量为900 m3/a。 (3)搅拌主机、车辆冲洗用排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搅拌机、车辆冲洗用水量为300 m3/a,冲洗排水为270m3/a,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 (4)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有组织废气:4个粉料罐粉尘每两个罐共用1个脉冲除尘器,共有两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1米除尘器排放口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1套脉冲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粉尘控制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控制车速,降低运输车辆扬尘;购置雾炮车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建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原料仓库密闭储存,设有喷淋装置,原料临时贮存进行覆盖。 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少噪声的环境影响,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并采取相应基础减震、隔音减噪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4、固废:(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理外运。 (2)金属屑:钢筋切断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屑的量为0.2t/a,收集后外售。 (3)废钢筋:钢筋切断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的量为3.0t/a,收集后外售。 (4)沉淀池沉渣:搅拌主机、车辆冲洗水沉淀产生的沉渣的量为0.3t/a,回用于生产。 (5)除尘器收集到粉尘:除尘器收集到粉尘量为20.55 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6)机油桶:模具涂的隔离层的成分机油,每年废机油桶的产生量为5个,合计为0.1 t/a,供应企业回收利用。 (7)废液压油:千斤顶产生废液压油的量为0.06 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统一收集后委托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8)废液压油桶:本项目每年废液压油桶3个,合计为0.003 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统一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厂区需要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建设。 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8月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韩永刚 联系方式:1395317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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