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人造花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1年11月21日,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人造花生产项目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汕头市中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等代表,并特邀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2017〕1945号,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人造花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仙马工业区,项目用地面积为4019㎡,建设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人造花生产项目。厂区用地中心的地理坐标为坐标东经116°21′25.80″,北纬23°19′2.12″ 。项目主要从事人造花生产,年产人造花960吨。本项目员工定员30人,厂内不设宿舍和食堂,实际年工作约26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2日起22个工作日内 三、征收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应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672489671 通讯地址:汕头市马氏人造花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