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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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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11月,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检矿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建中检矿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河墘秋山尾村,地块东临洪口移民新村和G104国道,西临G1523甬莞高速,南至现有宁德市第三水厂一、二期工程地块。
二、调查内容
以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现场速测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环境影响较小,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壤污染状况调查。
综合以上结论,地块现状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作为规划确定的供水用地(U11)进行开发建设,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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