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SF 于 2021-12-17 13:57 编辑
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M地块出让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东滨路西侧(调查范围西至原福州富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拆除设备堆放地块、南至鸡笼洲路、东至东滨路、北至原福州公交鳌峰站停车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53672°,北纬26.051603°,调查范围总面积约为9952.9 m2。 根据《关于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M地块出让地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选址函[2021]0240号),本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
一、调查背景
根据 2019 年3 月 7 日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到福州台江生态环境局签发的《关于开展疑似地块污染防护及初步调查的通知》(台环保[2019]28 号)文件要求,将本次调查范围西侧紧邻的原福州富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拆除设备堆放地块(M地块)列为疑似土壤污染地块,该地块后续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表明其为污染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环境质量调查结论
(1)土壤
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M地块出让地内所有点位土壤样品除钼外,所有监测项目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所有点位所有土壤样品中钼检出浓度均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DB 36/1282-202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GB 36600-2018表述,该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环境符合后续用地规划要求。 (2)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与评价,地块内1个地下水点位W02中监测项目钼检出浓度超出GB/T14848-2017地下水Ⅳ类水限值,属于V类水;其他所有点位所有监测项目检出值均未超过GB/T 14848-2017地下水Ⅳ类水限值,属于Ⅳ类水;
根据GB/T14848-2017表述,该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W02点位区域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高,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使用。 综合以上结论,本次调查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均可以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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