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萝北县龙飞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萝北县龙飞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萝北县肇兴镇裕丰村东侧 3、建设单位:萝北县龙飞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一台3t/h热风炉和一座烘干塔(生产能力200t/d)用于玉米、水稻的烘干。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设内容包括1座锅炉房,建筑面积140m2;库房2座,建筑面积分别为650m2和350m2;烘干塔烘干能力为200t/d;称房和办公室建筑面积500m2等。共存储玉米、水稻10000t,年烘干玉米、水稻量为10000t。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委托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萝北县龙飞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获得鹤岗市萝北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萝环审[2020]16号)。 5.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萝北县龙飞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6、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7、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8日 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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