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方 于 2021-8-18 11:14 编辑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三方元泰实验室检测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方元泰实验室检测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红松路252号新天科技1号楼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1年05月12日-2021年06月08日 (六)验收结论:本次验收主要检测有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其中废水总排口的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醇、硫酸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醇、硫酸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非甲烷总烃、苯、甲苯、甲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13767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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