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21-6-11 00:00 编辑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鹤壁市方瑞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壁市方瑞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邻苯二甲酰亚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鹤壁市方瑞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1年05月12日-2021年06月08日 (六)验收结论:本次验收主要检测有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 其中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酚检测结果符合《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间接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豫环攻坚办〔2017〕16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废气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豫环攻坚办〔2017〕16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王振方 联系电话:15939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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