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anchuchen_0617 于 2022-5-5 12:49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单位: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巨野县章缝镇姜庄村村西路北。 5、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项目(一期),包含1条生产线,实际具备年产2000吨泡沫颗粒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的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相关生产设施及环保工程。 6、项目概况: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巨野县章缝镇姜庄村村西路北闲置车间,建设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2000m2,设置破碎机、挤出机、拉条机、切粒机等设备,以收购的废旧泡沫塑料为原料生产泡沫塑料颗粒,项目具备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废旧泡沫塑料的破碎、熔融挤出、切粒,不涉及水洗工序。 该项目于2021年9月委托编制《巨野杰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泡沫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2日取得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巨环审[2021]21号。 7、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8、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31日 9、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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