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为确保涟水县食品产业园周围水环境稳定达标,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在园区内建设“涟水县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占地29亩(19333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以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建设规模为准),建成后日处理污水1万吨。配套建设道路、管道、除臭系统、管沟、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备案(备案号:涟发改投 [2021] 117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517-82392003 联 系 人:周先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电子版、递送纸质版、邮寄纸质版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六、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1日~2020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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