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 发表于 2022-6-30 17:14:08

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6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红田路东侧、龙跃路西侧,占地面积129141平方米。二、调查内容以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三、调查结果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评价,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总铬满足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的住宅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锰、锌满足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重金属和VOCs检测结果与背景点位检测结果没有出现较大差异,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因此,场地内无重金属污染和VOCs污染。该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可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基本满足后期居住用地的环境质量标准。综合以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后续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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