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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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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30 17: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6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红田路东侧、龙跃路西侧,占地面积129141平方米。
二、调查内容
以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调查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评价,红炭山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总铬满足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的住宅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锰、锌满足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重金属和VOCs检测结果与背景点位检测结果没有出现较大差异,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因此,场地内无重金属污染和VOCs污染。该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可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基本满足后期居住用地的环境质量标准。
综合以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后续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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