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x15666 发表于 2022-8-16 10:59:07

莒州路东、潍河路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莒州路东、潍河路北地块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东至东四路、西至莒州路、北临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临潍河路,占地面积为62388.41m2(约93.58亩)。根据相关规划得知,地块原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地类(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第一类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其第四章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9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31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锰、氰化物、氟化物;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中表1的前37项及石油类。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样品pH值偏弱碱性,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钠、碘化物、氨氮9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莒州路东、潍河路北地块当前土壤质量满足相应规划用地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区域内地下水硫酸盐、氯化物、钠等因子均较高,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由于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不涉及地下水的饮用和开发,无直接暴露途径。故本次调查判断本地块地下水现状质量满足后续开发需求。综上所述,该地块环境状况符合居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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