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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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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0 1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
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原县县城中心西北方向10km处的张岘子天然沟谷。
3.建设内容
(1)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扩建规模为15万吨总库容为,总占地面积为7.16万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2021年-2036年);
(2)改造排洪渠道515米;
(3)新建进场道路60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毅
电话:18189349831


地址: 镇原县县城中心西北方向10km处的张岘子天然沟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庆阳衡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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