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 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原县县城中心西北方向10km处的张岘子天然沟谷。 3.建设内容 (1)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扩建规模为15万吨总库容为,总占地面积为7.16万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2021年-2036年); (2)改造排洪渠道515米; (3)新建进场道路60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毅 电话:18189349831
地址: 镇原县县城中心西北方向10km处的张岘子天然沟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庆阳衡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