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49 吨生物发酵类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调试日期的公示
依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项目(一期)建成了年产普伐他汀钠40t工程并建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需要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对项目(一期)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10号
二、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2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07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根据《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49 吨生物发酵类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清环[2019]124号)要求,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有: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总有机碳、色度、急性毒性、动植物油、挥发酚、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等。废水收集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微电解池→絮凝一沉池→水解池→好氧池→二沉池→催化氧化三沉池→排放)处理到符合《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直接排放标准限值的200%(急性毒性执行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乐排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经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乐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乐排河。
废气:1#发酵车间发酵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分别经两套旋风分离器+文丘里装置+两级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到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2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1#提炼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丙酮、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二环己胺、甲基异丁基酮等,提炼工艺废气及真空尾气经气态溶媒回收系统冷凝对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后,与密闭收集提炼车间空间废气混合一起经缓冲箱+两级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到甲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乙酸丁酯和丙酮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执行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582-2011)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确定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符合参照执行浙江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8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当活性炭吸附饱和后,便对活性炭吸附床进行脱附处理,利用蒸汽通过换热器加热的氮气对附着在活性炭表面的污染物进行脱附,使活性炭脱附后循环使用,脱附产生的气体中含有丙酮,该脱附废气引至厂方丙酮回收处理系统进行丙酮回收,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2台4t/h天然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废气经收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分别通过26米高DA003、DA004排放筒排放。
废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经碱洗段+生物处理1、2段处理到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可达到《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试行)》的排放要求,最终经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设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西北面)标准。
固废: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可再生类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反渗透膜等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实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釜底残液等收集暂存后按危险废物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硅藻土、废菌渣收集暂存后进行鉴定,鉴定前拟按危险废物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和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需实名,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10号
联系方式:陈生(0763-386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