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滦州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滦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滦州市城区东南角,北临惠民东道,东邻平青 乐线(508 国道),南至天福东道。项目占地 100 亩(约 66667 ㎡),建筑基地面积 33170 ㎡,总建筑面积 4745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1370 ㎡,地下建筑面积 6080㎡,容积率 0.62,建筑密度 50%,绿地率 10%。建设高标准封闭式农贸市场。市场分为:市场交易区、智能仓储区、物流配送区、冷链分拣区、综合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经营内容:生鲜蔬菜、海鲜肉类、餐饮副食、日用百货为主,经营形式为批发零售。建设期为24个月。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837.2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lfOuTA1vcKhGfoUPctYvg?pwd提取码:simn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滦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滦州市建华北大街138号 联系人:李志民 电话:1510252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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