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yhb 于 2022-6-21 09:15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承欧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LNG)自供气化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承欧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LNG)自供气化站项目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 建设单位:珠海承欧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原天然气站建设液化天然气(LNG)自供气化站,主要内容:设置1座30m3低温LNG储罐(立式),LNG低温立式储罐设计压力为0.66MPa,最高工作压力为0.60MPa;设计温度为-196℃,储存温度为-162℃。与其匹配一套每小时气化500m3天然气的空温式气化装置;用地总面积2376㎡,构筑物占地面积492.28㎡。日常储存量约为18t,项目建成后由现有员工管理,不新增员工。该气站主要服务于承鸥卫浴厂区的能源中心、窑炉车间、熔铸车间的用能设备。液化天然气(LNG)自供气化站建成后,原天然气站不再使用。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6-869648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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