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塔县酒额铁路建设红线外占用灌溉渠道改移连通项目(鸳鸯灌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金塔县鸳鸯灌区水利水保所 建设地点:金塔县鸳鸯灌区 总投资:321.55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衬砌支、斗、农渠长12.612km,配套渠系建筑物294座。其中梯形渠道(三平砖)0.364km,配套渠系建筑物3座(单开分水闸3座),梯形渠道(一平一立砖)0.06km,配套渠系建筑物1座(节制闸1座),梯形渠道(一立砖)0.054km,U100渠道0.1km,配套渠系建筑物1座(地口闸1座),U80渠道6.090km,配套渠系建筑物148座(双开分水闸6座、单开分水闸19座、涵管桥14座、跌水1座、地口闸107座、节制闸1座);U60渠道5.12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32座(双开分水闸1座、单开分水闸14座、分水闸1座、涵管桥17座、节制闸3座、地口闸96座),U40渠道0.819km,配套渠系建筑物9座(单开分水闸2座、涵管桥3座、地口闸4座);配套低压管道230m,出水池7座。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远程易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设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情况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鸳鸯灌区水利水保所委托,在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金塔县酒额铁路建设红线外占用灌溉渠道改移连通项目(鸳鸯灌区)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6月21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以“酒金环审﹝2021﹞016号”文件对《金塔县酒额铁路建设红线外占用灌溉渠道改移连通项目(鸳鸯灌区)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开工与调试时间 开工时间:2021年5月 调试时间:建成并调试完成 四、验收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健 联系电话:135190716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监测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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