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圣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型高效节能装备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型高效节能装备生产线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旺达路128号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节能装备生产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江苏中圣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旺达路128号 联系人:孔厂 电话: 025-52169752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腾南路9-1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25-58075677 四、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一)江苏中圣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阶段性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成了相关环保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二)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到排放,COD、NH3-N、TP核定接管量均低于环评接管量,烟粉尘、VOCs(以NMHC表征)、SO2、NOx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三)企业于2021年11月8日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意见文号:宁环江建[2021]97号,建设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四)阶段性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五)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115080295557K002Y),本次阶段性建设内容已纳入排污许可内容;(六)本项目属于分期建设项目,企业已按环评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建设、使用环境保护设施;(七)建设单位未受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处罚。综上所述,阶段性建设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出的各项情形,因此,本次阶段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其主体工程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 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6日止。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通过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江苏中圣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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