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莞市石龙镇2022年第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2022年第00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股份经济联合社 编制单位: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初步调查结论: (1)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 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识别。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楚:调查地块该区域在2003年前为农用地,主要为荒旱地及少量的农作物的种植,不涉及工业等其他活动的开发;2003年开始由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厂房,厂房位于地块内部东侧,存在时期为2003年至2014年。使用期间由东莞市利锋制冷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及个人租户(李晓全、黄小元)向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股份经济联合社承租。租期为2003年至2014年(厂房拆除)止;集体建设厂房于2014年拆除,至今为空地,不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在2018年期间,由于地块附近珑汇小区建设需要开挖土方,产生的基挖土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回填。为了不遗漏调查区域,将整个调查地块均作为重点关注区域进行布点采样分析,重点关注区域面积为13145.22平方米,其中重点关注地块东侧集体建设厂房区域及填土区域,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氯化物、总铬、锌。 (2)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果: ①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36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5.38~10.22;土壤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锌均有检出;土壤有机物检测的41项有机物中仅有S8-1点位甲苯检测,检测结果为0.0117mg/kg,其余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结果范围为7-112mg/kg,各检测因子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进行下一步土壤有机物及石油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②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采样组于2022年10月26于地块内采集了3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电导率、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铜、锌、汞、砷、镉、铬(六价)、铅、镍、石油烃(C10-C40)(共18项)。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6.6~7.1,偏中性水;地块内监测井其余地下水16项监测项目共检出10项(浑浊度、电导率、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砷、汞、锌、石油烃(C10-C40));其中浑浊度出现超筛选值情况,浑浊度在3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99.67。其余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值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莞市石龙镇2022年第007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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