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俊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麦角岭北街7号2栋,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平方米,项目产品为塑料瓶,主要原辅料为PET瓶胚、PE颗粒、PET颗粒、色母粒、丝印油墨,主要生产工序为混料、吹瓶、吹塑、丝印、贴标、包装等,预计年产膜贴塑料瓶480万个、霸王丝印瓶120万个、丝印小圆瓶36万个。 2.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3年01月09日起5个工作日内。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俊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麦角岭北街7号2栋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13533888911
|